幼儿园里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承担引纠纷
近期,周先生给《直播民生》栏目打来电话,反映孩子在幼儿园上学期间意外受伤,事情发生至今已近一年,但周先生一家和幼儿园之间的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合理的协商。
周先生说,2015年9月21号的时候,我孩子在滨湖花园新超幼儿园里上大班的时候,星期一他是课外活动,有两个小孩在那里打着玩来,把我孩子的胳膊弄的外科骨折,肱骨外髁骨折并肘关节脱位。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周先生拿出当时的视频给记者看。发现孩子受伤后,学校老师带孩子去医院看了病,因问题严重,紧接着就进行了手术治疗。经过诊断,医生告诉家长因为孩子年龄太小,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这次的受伤也许会出现并发症。
孩子的受伤、医生的诊断让周先生一家对幼儿园产生了很大的不满情绪。周先生介绍,手术加康复治疗的费用是由幼儿园负责,但幼儿园拿钱之后,后续的态度一直不是很好。周先生介绍,自家的经济条件一直不是很好,孩子是一家老小的全部希望,他们担心以后孩子会出现并发症。为此,他多次找幼儿园协商。
周先生说,自从做完康复之后我就不断的去幼儿园找园长和老师们,看看怎么能解决,让他们给一个答复;以后要真出现这个并发www.www.hunancandle.com症之后怎么处理问题,园长经常躲经常找不到他人影,找不到园长本人怎么解决问题,后来躲是躲不过去了,就找了一个老师和律师跟我协商这个问题,当时是谈了一万多块钱了,一万多块钱用于孩子的后续治疗,但我觉得这个钱远远不够。
幼儿园给的答复和周先生的期许相差甚远,在和家人及朋友商讨之后,周先生心中有了自己认为合理的方案。
周先生说,让他去银行里存上五万块钱,去公证处或公安局做个公证,这个钱以后就用于孩子的后续治疗,如果出现需要做手术的话,就用这个钱去做手术,如果不需要做的话,到时候这个钱连本加利息全部都是他的。
事情发生已近一年了,对于周先生提出的方案,幼儿园并没有答应,双方多次沟通始终没有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幼儿园方现在是什么态度呢?事情的经过又是否如周先生所说呢?
幼儿园方认为,事情发生后,幼儿园一直本着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但出现这种结果也不是他们想的。对于周先生一家提出的要求,幼儿园认为,只有出具相应的司法鉴定才会予以赔付。
孩子上幼儿园期间意外受伤,经医生手术治愈后出院,但因孩子年龄幼小,尚处于发育时期,医生担心以后会有并发症,针对这未知的并发症的治疗费用问题,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为了帮周先生更好的解决问题,我们采访了律师。
律师杨力: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继续治疗费用,如果能确定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根据鉴定意见来赔偿;如果不能确定将来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受害人可以保留诉权,待继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如果将来幼儿园关闭、注销,应由幼儿园的开办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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