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办幼儿园:砍掉赞助费之后。。。
9月1日,老李和孙女被挡在今年6月就已报名定下来的一家公办幼儿园门外。“都是赞助费闹的。”老李很沮丧。
8月22日发布的《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公办幼儿园不得再收取赞助费。
本以为可以少交一大笔钱的老李这回是被“本区户口”卡住的。“东城上东城,西城上西城。”这是幼儿园方面给老李的说法。
老李家住北京市西城区,但离东城区的这家幼儿园更近。“步行一刻钟,骑车也就是七八分钟。”
“西城区这边离我家近的是北海幼儿园,但我们没法去,甚至问都不敢问。”老李的爱人说出了他们的难处,“北海幼儿园是有钱、有门路的人才能进的。”
一直广受诟病的公办幼儿园赞助费在北京终于取消了,但由于政府投入、政策配套、资源优化配置没有迅速跟上,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有限的教育资源或被垄断,一些幼儿园或因投入、收入不足面临“断奶”。这种状态如果长期维持,难免导致收费新规成为一纸空文,并形成新的入学门槛。
不交赞助费,家长反而更担心
8月22日,《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收费新规”)发布。收费新规明确,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北京市公办幼儿园除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北京市教委,教委宣教处工作人员表示:“注意"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这个定语,赞助费有社会慈善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内容。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可以咨询教育部,如果是家长完全自愿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把这次规范幼儿园的收费,等同于取消赞助费,不是那个意思。另外,不要把捐资助学费单独拎出来,捐资助学费有具体的规定,没有出台新的文件。”
因此,舆论此前提到的“取消赞助费”,完整的表述应为“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而对于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区别,多位公办幼儿园园长和家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不论规定如何,在实践过程中,二者其实是一回事,园方一般称之为“捐资助学费”,家长一般直接称为“赞助费”。
已交的赞助费不退?
一直以来,在北京公办幼儿园入学费用里边,赞助费一直占“大头”。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园长冯惠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该园去年的赞助费为12000元。除赞助费以外,每个孩子每月还得交230元的保育教育费。不算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赞助费占入园支出的比重在80%以上。
据冯惠燕和多位家长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赞助费的收取,各个幼儿园都不一样,一般为8000元~15000元/年,但也有20000元/年甚至更高的。
占比最大的赞助费的取消,对今年9月入园的新生的家长来说,负担确实有所减轻。而为了补偿幼儿园,收费新规对制定于1997年的保教费上限标准也作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限标准每生每月为:一级园为750元(其中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即900元)、二级园为600元、三级园为450元、无级类园为25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300元。
冯惠燕举例说,“北京市第一幼儿园的一家分园,赞助费为每年15000元/生,即每月1200元/生,加上其他收费,将近每月1500元/生。我们现在才收900元,一个月少收600元。”
据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777名社会公众的抽样调查,70%家庭表示可以承受每月1000元的收费标准;80%以上的家庭可以承受800元以上的收费标准。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从调查结果看,规范后,大多数老百姓是能够接受的。”
不过,很多家长还是担心在赞助费取消之后,幼儿园方面还会以其他名义变相把少收的费用再“涨回去”。对此,冯惠燕表示,“涨价,那是政府的事儿,底下园不敢涨。”“我们涨了价,我们往哪儿收啊,账上不能入,个人不能拿”。
有家长猜测,未来幼儿园的伙食费可能会涨价。冯惠燕表示,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在她看来,侵占孩子的伙食费比收赞助费更严重。
不过,已经交了3年赞助费的家长能不能得到退款?多位公办幼儿园园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已经交过的不退。“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是这些幼儿园园长给的回复。
园长们的理由是:8月22日,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规范收费后,新、老生如何收费”这一问题时明确:“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新入园的幼儿按照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今年秋季之前已经在园的幼儿,除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仍按照入园时原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这意味着不属于代办服务性收费的赞助费,今年秋季之前已经在园的幼儿仍将按照原来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即不予退款。
这个貌似通顺的逻辑,实际上是将赞助费也划入了“除代办服务性收费外的原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如果按此演绎,收费新规出台前入园的幼儿,3年一次性交齐的赞助费就不用退了,而那些选择一年交一次赞助费的家庭,今年还要按原来的标准执行,仍要交赞助费。
对此,《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北京市教委,对方表示“文件不存在歧义”。记者问:“"老生老办法"意味着赞助费还得交是吗?”宣教处工作人员答:“我们没有说这种话。”记者追问:“那就不用交了是吗?”宣教处工作人员答:“我们也没有说这种话。”
据《法制晚报》9月4日报道,收费新规出台后,北京市教委及各区县教委都公布了教育收费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已有少数家长通过举报电话举报新生入园收取赞助费的行为,市教委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凡是举报属实的,所有赞助费都已经退回。
对于已交的赞助费何时退还的问题,北京市教委表示,目前新出台的政策中,并未对幼儿园退还今秋新入园幼儿已缴纳赞助费给出期限。由于幼儿园收费标准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仍在完善中。
9月12日,《中国经济周刊》再次就退款等相关问题向北京市教委发出采访函。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仍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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